经典案例
某航运企业成立于1999年,注册资本8000万元,主营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输业务,企业原有2条多用途船和2条干散货船,总运力37000载重吨。为扩大业务,该企业要新建一艘22500吨散货船。租赁企业针对该航运企业特定需求,为其提供了9500万直租项目融资。具体为:租赁企业按该企业要求向该企业指定的造船厂订造船舶,船舶建成后出租给该航运企业营运,租赁期限5年。租赁期限内,该企业按月向租赁企业支付租金;租赁期满后,该企业根据约定的名义货价向租赁企业购买该散货船,租赁企业将船只的所有权转移给该航运企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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